誰的“王者之劍”?卷入爭議的藍港商標糾紛

就在藍港互動上市的前兩天,有媒體爆出“王者之劍”的商標另有其人,該商標的持有者向港交所投訴,藍港互動并沒有在招股書中提及這一風險因素,要求港交所終止藍港互動的上市行為。

編輯書上2014年12月31日 14時08分

就在藍港互動上市的前兩天,有媒體爆出“王者之劍”的商標另有其人,該商標的持有者向港交所投訴,投訴中稱:藍港互動并沒有在招股書中提及這一風險因素,要求港交所終止藍港互動的上市行為。然而,此事對藍港互動的上市之路沒有影響,藍港互動如期登陸港交所進行股票交易。

通常而言,一家企業(yè)在提交招股書之后,到上市前都屬于緘默期,無法對于外界的報道做出過多的回應,這時候就容易出現所謂的“輿論打壓”——這其中有些的確是公司本身有問題,有些是來自競爭對手的打壓,還有人是為了故意向企業(yè)訛錢。這類事件本身并不稀奇,也很容易讓人產生聯想,但具體到“王者之劍”商標權這件事情,似乎和單純的打壓還有些區(qū)別。

通過工商網站的相關資料,觸樂網獲悉一家名作“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的公司(下文簡稱“低碳客”),于2012年2月28日工商局申請商標注冊,并于當年12月27日獲得工商通過。而藍港在線于2012年3月6日提交“王者之劍”的商標申請,也屬于41類商標申請,僅稍晚了一個星期。目前在工商網站以“10578822”的商標申請?zhí)柌檎?,藍港在線的商標申請已經處于無效狀態(tài)。也就是說,藍港互動并沒有“王者之劍”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工商網站顯示藍港在線對“王者之劍”的商標申請已經失效
工商網站顯示藍港在線對“王者之劍”的商標申請已經失效

似乎也很難說低碳客搶先知道了《王者之劍》手游的開測的消息,提前搶注的游戲商標,因為藍港在線直至2012年12月初,才對外開啟《王者之劍》的不刪檔測試的消息。

觸樂網聯系到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的法人代表祁先生,他向觸樂網證實,他于2014年12月10日向港交所提交書面投訴申請,12月25日又親赴香港提交書面申請。《王者之劍》作為藍港的三劍的首款游戲,祁先生認為藍港互動在招股說明書重點提及《王者之劍》手游的盈利及良好前景,卻沒有提及手游商標缺失(藍港在線第10578822號“王者之劍”商標申請被中國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局依法駁回,裁定“商標無效”),屬于重大事項信息披露隱瞞不報。

作為商標的權利人,祁先生非常關注這件事情。早在藍港互動提交招股書以前,他就通過代理律師向藍港在線告知他們正在申請“王者之劍”的商標,并已經通過商標局的初步審定及公告,告知其繼續(xù)使用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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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請“王者之劍”商標的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

在和祁先生的對話中,他反復提及小微企業(yè)的身份,公開的工商資料也證實了這一點——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是2011年3月注冊的個人獨資公司,與廣州的低碳客公司沒有關系,經營范圍主要為電腦軟件及耗材銷售,教育信息咨詢服務等。2013年的低碳客年報顯示,公司的全年銷售總額為0.23萬元,凈虧損0.64萬元。

祁先生同時告訴觸樂網,他們主要經營充電寶等電子設備的銷售,也在打算涉足智能硬件、游戲等相關業(yè)務,目前有十余家游戲公司希望和能使用他們的商標進行合作,但他并沒有答應。而且祁先生也并沒有得到“王者之劍”商標的最終的使用權。在商標獲得初審后,又有人于3月28日對“王者之劍”的商標提出異議,目前商標還在待審狀態(tài)。

由于王者之劍商標的注冊時間前的2月份,恰好是《王者之劍》電影在國內公映,百度指數在那段時間飆升,記者便懷疑祁先生注冊商標可能和電影相關,但對方的回答卻非常學究:

人人都希望成為生活中的王者。但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游戲給了人愉悅和夢想的空間。在虛擬的游戲世界里,人人爭當英雄,個個愿為王者。王者,更是正義的化身,傳遞的是正能量,彰顯的是大道義?!菫椤巴跽摺钡挠蓙?。

品讀三國,過關斬將,橫刀立馬,逐鹿天下,英雄都有屬于英雄的至上武器。三國故事也一度作為游戲的情節(jié)架構,三國題材的游戲很火。武俠、玄幻類游戲也一度受到玩家的青睞。而大凡此類游戲,給虛擬角色配以厲害的武器幾乎是標配。那么,游戲的世界就不能沒有“裝備”。所謂寶劍配英雄。寶劍當屬王者?!菫椤皠Α敝蓙?。

市面上以暴力、色情為噱頭的游戲泛濫,本人心中有一個綠色的游戲夢。綜上,取名:王者之劍。

搶先申請商標的“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
搶先申請商標的“石首市低碳客電子經營部”

根據新《商標法》的規(guī)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祁先生因為申請在先,最后得到商標的使用權可能問題并不大。

觸樂網還就商標問題咨詢了北京市大器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王律師告訴觸樂網:如果藍港沒有注冊下來“王者之劍”商標,他是不能把“王者之劍”作為商標進行使用,但是能繼續(xù)作為游戲名稱使用。商標作用是區(qū)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比如《仙劍奇?zhèn)b傳》發(fā)售了周邊,可以以“仙劍奇?zhèn)b傳”的商標售賣。但是名稱沒有這樣的作用,不見得會侵犯到別人的商標權,關鍵是看你的使用方式是不是商標的使用方法。

換句話說,實際上藍港將“王者之劍”作為游戲名稱使用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也談不上違法或違規(guī),自然也就不好說是否屬于“重大事項信息披露隱瞞不報”。但是理論上,藍港如果想要使用“王者之劍”的名字出個周邊,就很危險。

問及祁先生的行為是否屬于“惡意搶注”,王律師說,“惡意搶注是指提前搶注,提前搶注的目的不是自己使用,而為了將它轉讓,或者迫使對方付出相應的對價。而祁先生現在不做游戲,不代表將來不做游戲,‘王者之劍’四個字顯著性也不是特別強的,在這款游戲之前,它也是一部電影的名稱。根據你說的情況,還看不出祁先生的做法是惡意搶注。另外,祁先生授權游戲廠商開發(fā)游戲也是一種商標使用的方式。但藍港有權利去提出異議,比如藍港在線和祁先生有相關的合同、業(yè)務往來,知道王者之劍是藍港的游戲名稱等相關證據?!?/p>

觸樂也聯系了藍港方面的人,他們對此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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