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難想象,在一個規(guī)章或者合同類文本里,出現像《蘋果商店審核指南》里這樣多的混雜著情懷、天真和霸道的辭令。如同任何規(guī)則一樣,蘋果的審核規(guī)則也在不斷的質疑和補漏中完善,并試圖保持自己最初的意志。
上周,觸樂報道了一個有趣的消息——以文件管理器為幌子順利通過App Store審核的App《Floppy Cloud》實際上具備任天堂模擬器功能(當然現在它已經被下架了)。這使筆者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了對蘋果公司神秘的審核制度的關注上來。
自從蘋果公司2008年推出蘋果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有關蘋果公司于第三方應用程序之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故事就一直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還記得當年我第一次瀏覽蘋果商店時,看到的那些普遍不超過10美元的應用當中突然出現99美元的電子書——這些昂貴的應用通常來自于中國的開發(fā)者——那些應用名字大多都是諸如《商業(yè)厚黑學百科金典》或者《365天教會你成為世界最偉大的推銷員》,一股濃濃的機場書店味道撲面而來。
因為從一開始,蘋果商店就允許第三方程序的開發(fā)者自己在蘋果商店中為自己的應用定價。蘋果希望把自己的電子商店設定成一個優(yōu)勝劣汰的自然市場,不管你怎么定價,反正只要你掙到錢,蘋果抽成30%就是了。我不知道這些做99美元成功學書籍Apps的開發(fā)者是不是真的掙到了錢,但是我知道很快蘋果就不得不打破了自己的自由市場規(guī)則。蘋果是在當年7月推出蘋果商店程序的,結果8月就強行下架了一款應用,并且沒給出任何解釋。
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很多人記得當時的這款叫《I Am Rich》(我很有錢)的應用,它的定價直接用了蘋果商店為第三方程序設定的定價上限——999.99美元(在歐洲是799.99歐元,在英國是599.99英鎊),而程序的內容很簡單,打開應用后,里面只顯示有一句話,“我有錢,我任性,我上等健康又成功!”(I am rich、I deserv it、I am good、healthy & successful,其中deserv一詞還是個故意拼寫錯誤的單詞)。
這個軟件只上線了一天就被蘋果下架了,但還是賣出了8套——其中6次購買被美國人買走,2次被歐洲人買走,軟件開發(fā)者Armin Heinrich掙了不到6000美元并且為蘋果貢獻了差不多2500美元的分成。
這次事件當時甚至被美國的《聯(lián)線》雜志和《洛杉磯時報》等主流媒體報道,成為了蘋果商店審核歷史上的第一個標志性事件。
后來發(fā)生的一切,稍微了解蘋果歷史的人都能知道——在早期的蘋果商店中,打色情擦邊球的小應用數不勝數,后來這些應用都被逐漸清理出蘋果商店,而蘋果審核政治、版權和種族的多種敏感內容的邊際到底在哪里則多次成為了人們探討的熱點話題。最初的自由市場在“看起來正確的每一項修正”中,則越來越讓人們質疑蘋果是否成為了獨斷專行的法官或者大陪審團。
在反復的拉鋸戰(zhàn)中,蘋果商店越來越規(guī)范化自己的審核機制,一直到2010年9月,蘋果公司公開推出了《蘋果商店審核指南》(App Store Review Guidelines)。這讓蘋果的審核機制有了一個核準坐標,也讓開發(fā)者更清楚地知道蘋果商店的底線到底在哪兒。
但是一直到今天,蘋果的審核也會給提交審核者以各不相同的困惑。例如審核的延遲問題;例如蘋果對第三方管理軟件的敏感神經;例如同類提交者通過審核與未通過審核的公平性問題;例如諸多過于雞蛋里挑骨頭的奇葩(也就是“逗逼”)的被拒理由;例如內購和支付的問題;例如因為蘋果審核者自己所犯錯誤和誤操作造成的被拒錯誤;例如總是有很多占知名ip便宜的那些跟風仿造者能上架而蘋果的審核人員卻好像看不到……等等。
而這些令人頭疼的問題的根源都指向蘋果審核工作的核心——人。是人就會犯錯誤,是人就會有不同的評判準則,也因此而未免落下不公平的口實。這有點像美國使館的簽證官,沒人知道為什么這個人被拒而哪個人沒有被拒,也沒人知道為什么同樣的人準備了同樣的材料第一次被拒而第二次卻沒有被拒——在這種情況下也難保人們不猜測這些簽證官其實是依照自己心情或者某種特殊的個人癖好(例如所有7的倍數的數字的人一定被拒)來決定簽證結果的。
但是在質疑蘋果審核制度和審核人員的同時,也很少有人設身處地地考慮過他們所面臨的難題——提交審核的應用是個天文數字,每個月會有大約25000個通過審核的應用在蘋果商店里上架,而提交審核的數字是它的數倍。蘋果到底有多少審核人員(有說法稱從事這一工作的人數很少,在50~60人之間,工作地點在蘋果美國本部)?他們是如何工作的?這一切至今都是個謎,很少對外界透露。唯一能夠體現審核者標準的,就是剛才提到的《蘋果商店審核指南》。
讓我們以普通用戶而非開發(fā)者的身份來看看這份幾經更新的指南,其實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這份指南的前言很意外的毫不冰冷,而是充斥著一種類似論壇發(fā)帖時的強者的自信語氣,并且充斥著一個合同或者一個條例所不該有的小幽默。比如下面這些句子。
“如果您的應用程序看上去像是那種只花了幾天功夫簡單拼湊出來的產品,或者只是想在我們的商店中抓住朋友的眼球,請?zhí)崆白龊帽痪艿臏蕚?。我們有很多態(tài)度嚴謹的開發(fā)者,不希望他們的高品質應用程序充斥在一些業(yè)余作品之中?!钡x到這句,我首先想到了《Flappy Bird》。咦?這個游戲不就是花了一個周末做出來的么?
“感謝您付出寶貴的才華與時間來開發(fā)iOS應用程程序。從職業(yè)與報酬的角度而言,這對于成千上萬的開發(fā)員來說一直都是一項值得投入的事業(yè),我們希望幫助您加入這個成功的組織?!边@聽起來像觸樂的招聘廣告。
“如果您意欲批評宗教,那就去寫本書。如果您想要描述性,那就寫本書或寫首歌,或者可以創(chuàng)建一個醫(yī)療程序。這么做可能會比較復雜,但是我們不允許在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出現某種禁止內容。這會讓您認識到我們秉持的更為深遠的目的?!?/p>
“您要了解我們時刻在留心著您的孩子。”看了這句心情很復雜,以中國人之心度了下外國人之腹,一定是我想多了。
“App Store中有數百萬的應用。如果您的應用程序沒有什么有益的用途,不是獨一無二的或者不能提供持續(xù)性的娛樂功能,那它可能不會被我方接受?!边@意味著三者中存在一者即可被蘋果商店接受,但想想觸樂之前報道過的《山》和《墓園》(the Graveyard),確實獨一無二,但僅僅有“獨一無二”的特征是否有價值,這很令人質疑。
“我們將拒絕任何包含越界內容或行為的應用程序。您可能會問道,具體限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法官曾有言:‘它出現時我自然心中有數。’當您越過這一范圍時,我們認為您也會有自知之明?!边@句話簡直是前言里的高潮,它的奇怪之處在于一個通過提供服務來賺錢的西方公司很少會用這樣的語氣講話,其次蘋果看起來對開發(fā)者對其充當獨裁者的吐槽不僅毫不在意,甚至引以為傲。與這一句相映成輝的是前言靠后位置的另一句話:“這是一個動態(tài)文檔,新提交的應用程序會導致新的問題產生,并可能隨時產生新的規(guī)則。或許您的應用程序會觸及到這一點?!?/p>
緊接在高潮之后的一句話,則簡直有點又臭又硬而且有指著開發(fā)者鼻子講話的即視感:“如果您的應用程序被拒,我們設立了一個審查委員會供您上訴。如果您去媒體抨擊我們,肯定對您于事無補?!?/p>
引述這么多前言中的話,實際上你卻能感受到蘋果在強勢的同時所擁有的某種怪單純的善意和情懷。不知道為什么,它雖然把自己比作法官,但就是比“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優(yōu)質的產品和服務”、“用戶是我們的上帝”或者貼在墻上的那種“強化服務意識、倡導奉獻精神、提高服務水平”的標語要坦誠得多、真誠得多、自尊得多。前言的最后寫到:“最后要說明的是,我們非常珍惜這個平臺,并且向您的作品表示敬意……如果這讀上去讓您感覺我們的控制欲過強,那是因為我們曾向用戶承諾保證,我們將利用我們的產品讓他們獲得高品質體驗?!闭嫘∪瞬挪粫f這么多不中聽的話。
《蘋果商店審核指南》的正式條款其實并不算太多,一共分為29大項。各大項中的細分條目也并不多。以第一大項“條款和條件”為例,目前的版本中只有一句話,就是提醒開發(fā)者,在接受《審核指南》的要求時,也要遵守《程序許可協(xié)議》和《人機交互指南》等協(xié)議或合同的內容。
之后的若干條款大項也都是簡單羅列在功能、元數據、位置和推送通知的范疇中哪些東西不能越界——事實上這些條例中的每個細分條目都值得拿出來一說。不過限于篇幅,我們也只好選擇其中一些和游戲有或多或少關系的條例來展現,但也并不是說這些條例就比其他條例更重要。
比如在“功能”一項中的第11條中寫到:“與App Store已有程序重復的應用可能會被拒絕,特別是該類應用數量很多的情況下——諸如模擬放屁和模擬打嗝的應用啊、手電筒類應用啊,還有和《印度愛經》相關的那些應用?!边@顯然是這份審核指南中較早編入的條款之一,但是讀到這里真的噴了,蘋果公司的審核者應該是每天面對這類應用感到不勝其煩。
“功能”項中還有諸如“崩潰的程序將會被拒絕。”“存在錯誤的程序將會被拒絕?!薄案_發(fā)者宣傳不符的程序將會被拒絕?!薄盁o應用文檔或隱藏功能與描述不符的程序將會被拒絕?!边@樣的條例——看似簡單,但很多提交審核的應用就是“折”在這些條例中。此外“功能”項中還涵蓋了諸如應用不能引誘年輕人吸煙或喝酒、瀏覽器只允許使用iOS WebKit框架、不能武斷地根據環(huán)境(如定位或者運營商)限制用戶使用應用等各種不同角度的規(guī)范,甚至還有“簡單的歌曲或者影片應用要提交到iTunes store,書籍類應用應該提交到iBookstore?!边@種可能已經說過一萬遍但還是有開發(fā)者搞不清的事情的提醒。
“元數據”的大項主要規(guī)范的是提交應用的名稱、描述、評級、排名等內容。其中從游戲的角度值得一提的包括這些:
“3.6 程序圖標和截圖不符合4+年齡評級的程序將會被拒絕?!薄聦嵣暇哂刑舳盒院涂植栏械某绦驁D標和截圖還是很多的。
“3.10 有以下行為的開發(fā)者將會被蘋果從iOS開發(fā)者計劃中除名:試圖操縱或者欺騙用戶評級,偽造或者付費評級,以及其他不相稱的行為?!薄獛缀跛械挠螒蛟谀阃孢^5分鐘后,都會有彈出窗口問你要不要給游戲評級,這是否算“試圖操縱”呢?偽造和付費評級,也是一直伴隨著游戲App的行業(yè)問題,而“其他不相稱的行為”和其他若干條款一樣,留給蘋果審核自身的空間太大了。
“3.14 一款App只能從該App中捕獲的實際的視頻片段、截屏、旁白、字幕加上屏幕商標水印等作為App介紹中的預覽,否則應用程序有可能會被拒絕?!边@是《審核》中針對iOS8新增的視頻預覽所增加的新條例,但也意味著那些換皮甚至換名游戲為了混淆玩家的印象,而在預覽中把圖片做得非?;ㄉ?、看不到游戲實際玩法和畫面的游戲,可能會被拒絕。
“3.9 開發(fā)者有責任為其程序指定恰當的關鍵字。不恰當的關鍵詞可能會被蘋果公司修改/刪除?!边@點顯然也是蘋果的審核方比較疏漏的,對此觸樂也多次進行過報道,比如有家叫ThunderBull Entertainmen(對,最后一個詞就是沒有t)的山寨公司慣常做的那樣,把一款賽車游戲起名為《Real Speed:Need fro Asphalt Racing - Shift to Underground CSR Addition》,而把一款射擊游戲起名為《Call of Combat:Modern Dead Hunter & Duty Trigger》。
“3.8 開發(fā)者有責任為其程序指定適合的評級。不相稱的評級可能會由蘋果公司修改。”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什么《天天酷跑》會和《現代戰(zhàn)爭5》一樣被評級為17+(偶爾/輕微的卡通或幻想暴力、頻繁/強烈的色情內容或裸露)。
在蘋果的《審核指南》中,還有一些條款是專門針對游戲而設計的。比如“包含俄羅斯輪盤賭博內容的游戲將會被拒?!北热纭疤峁┱驽X游戲(比如體育博彩、撲克牌、賭場游戲以及賽馬)的應用程序必須有應用使用區(qū)當地必要的許可和允許,必須限制在這些區(qū)域,必須可以從App Store免費下載?!边€比如“使用IAP購買信譽或者貨幣,且結合真錢游戲的應用將會被拒絕?!?/p>
這樣羅列條款顯然令人厭煩,但我們想闡述的是,最多被提及的內容,恰恰是指向人們欲望的最薄弱環(huán)節(jié)。博彩、賭博類游戲始終是人們的最大愛好,在蘋果商店的美區(qū),Big Fish的《Big Fish Casino》、Double Down的《Double Down Casino》、Playtika的《Slotomania》、Game Show Network的《GSN Casino》和Phantom EFX的《Jackpot Party Casino》等等都是暢銷榜前20名的???。
在之前觸樂也曾專門報道過這一領域的情況及此類游戲的生存狀態(tài)。在中國,棋牌類游戲和捕魚類概率游戲同樣發(fā)展紅火,不過這些游戲都沒有越過“可兌換現金”“莊家抽水”和“下注額度和次數的封頂”這三條內容的限制,所以在中國并不會算作賭博游戲。上面蘋果《審核指南》中提及的也正是這一點——提供真錢必須有游戲所在地的許可和允許。此外,需要再次重復的是,比起中國比較寬泛的“賭博”定義,國外對于此類游戲的分類更為精細,我們能看到在蘋果商店的上榜游戲中,“Casino Gaming”(博彩游戲)也是其中的主流,而以人命為賭注的《俄羅斯輪盤賭》(Russian roulette)則直接被歸類在“暴力”一項中被明令禁止。
此外,涉及到游戲的條款還包括“游戲中出現的‘敵人’不可指向一個特定種族、文化、一個真實存在的政府、企業(yè)或者其他任何現實中的實體?!币恢甭暦Q要上App Store的《偉大領袖!》顯然是無法實現其設想了。
還有一些條款沒有直接寫明游戲,但顯然也與游戲更加有關。例如“應用程序中出現人或動物被殺、致殘以及槍擊、刺傷、拷打等受傷情形的真實畫面將會被拒絕?!薄俺霈F描繪暴力或虐待兒童等內容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薄皩ξ淦鬟M行真實描述以慫恿非法使用或濫用這些武器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p>
這些條款中仔細推敲起來,很多地方使令人疑惑的。比如很多游戲都有子彈視角,直接表現恐怖分子或野獸被子彈爆頭的慢動作畫面;這還是引向老問題——蘋果的《審核指南》中,有很多界限都是可寬可嚴,執(zhí)行起來要依靠執(zhí)行者的修養(yǎng)和判斷力。暴力也和賭博一樣,是人的欲望表現。或許正是因為蘋果商店對于暴力的限制比較多,所以僵尸游戲才如此風靡。畢竟你殺的是僵尸,它們嚴格算不是“人或動物”。
至于涉及到兒童的暴力內容,這是一條西方社會的道德底線。游戲中不會出現傷害和射殺兒童的畫面——這不禁讓我又想起了很多年前PC上的RPG經典《輻射》1代和2代——那里面的兒童是可以被殺害或者誤傷的。
在蘋果的《審核指南》的規(guī)定中,還有一些條款雖然和游戲無直接關系,但是體現了蘋果對自家統(tǒng)治地位的嚴格把控,這體現的可就不僅是情懷了?!芭c目前已有蘋果產品或者廣告主題外觀相似或混淆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薄坝脩艚缑婺7氯魏蝘Pod界面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薄叭魏握`導和暗示蘋果公司是該應用程序來源或提供商,或者蘋果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認可其質量或功能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 ”
這些說著“不不不”的條款,同樣象征著這個世界的哲學——只有獲勝者才有資格定義和平。
此外,指南中還有一些我們在之前的報道中提及過的內容。比如在“推送通知”的項目中,主要涉及了對APN接口的相關要求、對個人信息保密的要求和對推送通知發(fā)送廣告、促銷或任何類型的直銷信息的明確抵制。 《審核指南》的第六大項是“游戲中心”,但是我們都知道雖然游戲中心目前仍然保留在iOS系統(tǒng)中,但是它的地位卻越來越不重要,這點觸樂此前的報道中也曾及。在第七項“廣告”中,提及了“主要設計目的在于顯示廣告的應用程序將會被拒絕?!薄聦嵣嫌行┐至拥膹V告游戲,其游戲性幾乎為零,完全就是一則產品的活動廣告。
在用戶界面的項目中,蘋果公司這樣寫到:“蘋果和我們的客戶高度推崇簡單、精致、富有創(chuàng)造性以及經過精心設計的界面。雖然需要付出更多,但卻非常值得。蘋果設立了很高的門檻。如果你的用戶界面太過復雜或者水準不高,可能會被拒絕?!?/p>
這里再次體現出過多的人為因素和我們不可知的理由。我們經常聽到開發(fā)者質疑蘋果審核人員的水平、對自己的應用被拒感到困惑,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軟件開發(fā)的復雜性和審核條例的可解釋性太大。
而另一方面,人們所容易忽略的是,每天我們能在蘋果商店首頁上看到的優(yōu)秀Apps,盡管我們仍對它們的趣味性、有用性和創(chuàng)新性感到嗤之以鼻,但我們必須要知道,這是從每天審批過的800多個應用和游戲中所篩選出的佼佼者。蘋果的人數有限的審核者要面對的是大量提交申請的垃圾應用。一位名叫Mike Lee的前蘋果工程師曾對媒體表示說,蘋果精心面試招聘的這些受過良好教育、訓練有素的工作人員,有時卻不得不面臨著每天看大量無聊和色情內容的應用提交。而為了不浪費有限的時間,有時審核人員只能矯枉過正。
這些矯枉過正更多體現在對對色情和宗教、文化與種族的限制上。但是《審核指南》對這兩者的界定描述更為寬泛,“色情”和“宗教,文化與種族”兩大項僅僅各包含了兩條細目。對于這兩個細目的內容,我們并不展開多說,只是提一下在“色情”項目中提到的例子——視頻聊天軟件Chat Roulette,這是蘋果《審核指南》中極少見的被提到名字的一款應用(前者似乎是《印度愛經》),因為這個軟件自身毫無問題,但是它鼓勵“用戶頻繁提供生成色情內容”。這不禁讓我想到了微信的“搖一搖”、“附近的人”的功能,以及“陌陌”之前顯而易見的名聲。
在蘋果的這份《審核指南》的結尾,又體現出了某種在其他制度性文件和合同類文件中少見的那種“天真”,它寫到——感謝您參與到iOS的開發(fā)中來。雖然此文檔是一份“不該做事宜”的列表,但也請將那份短得多的“必做事宜”列表牢記在心。最重要的是,與我們一道共同努力讓用戶感到驚奇和欣喜,用創(chuàng)新方式向他們展示世界,讓他們用前所未有的方式與之交流。根據我們的經驗,無論是在功能和用戶界面上,用戶確實會對完善的程序有所共鳴;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我們還要給用戶意外的驚喜、帶他們領略未曾領略的風光。我們樂于助您達成這一目標。
也許你覺得這是那種大企業(yè)的廢話,但我相信使用過蘋果產品的用戶對此還是會有所感。
我們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對這份《審核指南》的展現和分析,顯得有些淺嘗輒止,不過這也正是我們的目的。
在文章的最后,還想提一下蘋果的審核與我國的游戲合法出版之間的關系。《審核指南》的第22項第一款寫到:“應用程序必須遵守所有發(fā)布地區(qū)當地法律,開發(fā)者有義務了解并遵守所有當地法律。 我國的游戲出版需遵循哪些法律呢?”
在中國,設計游戲的出品,涉及“游戲出版物”和“網絡出版物”兩個概念。游戲以出版物的性質來出版,審核則依照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9號《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來判定游戲是否符合出版規(guī)定。此外,也需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guī)——比較常涉及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